过度嗜睡障碍Hypersomnolence Disorder307.44(F51.11)
诊断标准
(相关资料图)
标注如果是
伴精神障碍:包括物质使用障碍。
伴躯体疾病
伴其他睡眠障碍编码备注:编码780.54(G47.10)适用于所有3个标注。在过度嗜睡障碍的编码之后,也应给有关的精神障碍、躯体疾病或其他睡眠障碍编码,以表明其关联性。
标注如果是
急性:病程少于1个月。
亚急性:病程1-3个月。
持续性:病程超过3个月。
标注目前额严重程度
标注严重程度基于维持日间清醒的困难程度,表现为在任何一天内,出现多次不可抗拒的睡眠发作,例如,当久坐、驾驶、拜访朋友或工作时。
轻度:1-2 天/周难以维持日间清醒。
中度:3-4 天/周难以维持日间清醒。
重度:5-7 天/周难以维持日间清醒。